委托人在產品規定的有效時間范圍內,跟信托公司、投資顧問或代銷機構聯系,獲取信托合同進行簽署(一式三份),并提交相關證件;
委托人在產品規定的有效時間范圍內,將認購資金及認購費用,通過銀行匯款到該信托產品指定的托管銀行帳戶;
在認購產品成立后,或日常開放日認購后,在合同規定的N個(一般為10個)工作日內,委托人將取得由信托公司簽署并蓋章的有效合同。
(1)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文件(身份證或護照)復印件一式兩份,需本人簽字,并注明“僅供認購XXXXXX”;
(2)入賬憑證。
(1)機構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式兩份;
(2)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一式兩份;
(3)以上所有復印件上均需加蓋公章,并注明:“僅供認購XXXXXX”。
(4) 入賬憑證。